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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新聞媒體上連續報導了兩則有關死諫的不幸消息。一位是計程車司機,因不滿馬英九政府不設法改善景氣,卻發動政爭大搞內鬥,留下遺書痛斥「景氣如此地差,你們這些當官的還有時間在搞內鬥」,於911到陽明山跳馬槽死諫,遺體在13天後才被發現(註1:自由時報電子報,2013.09.28)。另一位是位53歲的罹癌婦人,雖然身體有病痛,但十分關心國家大事,對馬英九治國「十分失望」,常氣罵總統和執政黨。她在1028清晨坐在某大樓頂樓女兒牆上,氣罵政府,隨即縱身一跳,送醫不治。她留下的6封遺書中,擺在第一封的指名留給總統,痛批總統身為國家最高領導,盡做些人民無法理解的事,近來大統毒油事件更是把人民的健康當白老鼠,「人心惶惶,活著有什麼意義」,「不要只會用一週一報來解釋政策」。

這兩位案例的遺書,都表示因為現在的政治不明、社會混亂、生活艱苦,所以選擇以死諫的方式來向政府表達抗議,希望當政者能好好治理國家,不要再內鬥內耗。可見不分男女,都同樣感受到政治變局所引起的社會不安場景。

死諫也可以在家庭糾紛、感情困擾中看到。例如子女因為覺得父母管教不當,導致心理不平衡,所以採取死諫抗議。又如感情挫折、親密關係遭到背叛時,也可能會導致死諫的場面。姑不論死諫是因為私人感情問題,或家中種種糾紛,甚或因為社會變遷、政治不明引起當事者的困擾所造成,會發生死諫的行為確實是令人心痛的事情。事實上所謂的死諫很少能夠達到預期的目的,如果想要達到死諫所預期的目的,顯然應該設法另找其它更理想的方法。倘若能珍愛生命,不論對政治紛擾所造成的社會不安,或面對家庭中解不開的糾紛,或失落感情的糾葛,如果能有適當的思考,好好掌握情緒,應該有另外的方式可以達到死諫所要達到的目的。

從精神病理學的立場來看:腦是處理人生種種事件的工具,處理事情的腦力是有限的。當腦產生的精神功能受限於有限的腦力,就會達到一種無法忍受、甚至痛不欲生的場景。在這種情況下,當事者必然會有嚴重的生氣、挫折或失落的情緒感受。在思考上,會認為這是無法忍受的狀況,是因為對方的作為所引起,最後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,帶著向對方苦訴的目的而留下遺書,以死來明志,因此造成所謂的死諫事件。

就政治事件所引起的死諫來看,採取死諫的人必然是感到他的人生沒有明天,對社會的混亂感受到惶惶不安。他的個人生活困難當然就跟政治的事件與社會的混亂畫上等號,對人生喪失了基本的期望,因此會寫下對當政者的諫言而發生死諫的事件。因為家庭糾紛而產生的死諫事件,往往也是因為感受家庭關係中的不公平,不論是父母對孩子管教的不公平,或是財產分配的不公允,在強勢的家規規範下,他也無法有所謂溝通的可能。因此在生氣、挫折與失落的心情下,也會發生類似死諫的事件。至於感情糾紛發生的困擾,會產生被騙或被不公平對待的感覺,因此會有嚴重的生氣與失落的感受。再加上感情困擾所產生的難以忍受的心理痛苦,也因此很容易產生類似死諫的事件。

綜合以上3種類型,所謂的死諫事件,基本上是當事者感受到沒有明天的日子,再加上情緒混亂、失落、生氣及痛苦,想要讓造成這種狀況的對方有所改變,只有以死諫的方式來進行。

 

 

本文為完整版,其精簡版刊載於張老師月刊2016年1月號

「心腦操練坊」之“胡海國:除了死諫,可以有不一樣的做法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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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諫、可以不那麼做 ~珍愛生命、可以有另外的做法~ (中) 

死諫、可以不那麼做 ~珍愛生命、可以有另外的做法~ (下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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