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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思覺失調症

~支持精神分裂症更名~

 

     我國衛生福利部已於2014年5月21日正式發文全國醫療機構把舊的「精神分裂症」病名改譯為中文之「思覺失調症」。

    期待病人更能了解思覺失調之病症,更熱心接受治療,使自己更有信心;期待病人家屬也更能了解思覺失調症,更能發揮家屬的親人關懷,使病人能順利復原;更期待社會更能了解思覺失調症的病癥,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關懷,有效減低社會的烙印與偏執印象,使病人獲得足夠支持與復健,順利回歸社會。

    一百年前命名的精神分裂症,其病情已隨時代的進步,醫學治療之發達而有所改觀,其神經精神病理的研究發現,也改變了醫學上對精神分裂症病理的掌握,它是一種神經發展的病理,有神經結構與功能之病理特性,經由青春期與少年成年期的發展的生活壓力,而促發腦內多巴胺系統功能之亢奮,引發妄想、幻聽之精神病性症狀。目前的精神醫療已有有效之抗精神病劑,足以治療這些明顯與現實脫離的思考、知覺症狀,能很快回到現實的思覺狀態,其持久性之症狀是注意力、記憶力與處理周遭環境變化的認知功能之部份降低,它會影響工作效率及學業表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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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發現思覺失調症發病前,其神經認知功能會逐漸降低,因此人際互動、學校功課或工作表現皆逐漸變差。這主要是腦皮質胺酸(Glutamate)錐體細胞功能降低之故,經由下游後續的GABA(γ-氨基丁酸)神經小細胞與多巴胺細胞之交互作用,而在腦力不足之生活壓力情境下,促發妄想與幻覺等精神病性症狀。基於這種精神病理知識,可以綜合如下:(一)思覺失調症之基本病理是潛在的認知功能,含神經認知、與社會認知的思考、知覺功能為主軸病理,故宜命名為思覺失調症,(二)生活壓力下,所促發多巴胺功能不恰當的過度亢奮反應,因而引發的妄想與幻覺症狀,目前已有可用且具有相當療效的抗精神病劑,可以有效地治療,(三)早期久病未治療的幻覺與妄想症狀,會使後來的治療效果降低,(四)長期未治療的精神病性(妄想、幻覺)症狀,對腦會有進一步的傷害。

    基於如此之了解,我有下列幾點建議:

(1) 正面了解思覺失調症之主要病理,是認知功能之困擾,因此改譯為思覺失調症是恰當的。

(2) 極早期(青春期或少年成年期)開始出現認知功能困擾,有學業、工作效率、人際互動困擾時,要即時保護頭腦,避免腦力過度負荷,或可避免多巴胺功能之過度亢奮,而預防嚴重精神病性(妄想、幻聽)症狀之發生

(3) 早期思覺失調症,開始有妄想與幻覺等精神病性症狀時,要即時就醫,服用適當的抗精神病劑,以避免腦進一步受傷

(4) 思覺失調治療過後,有75%的病人,有種種神經認知或社會認知之困擾,宜積極進行日常生活功能復健,使思覺功能逐步恢復。對頭腦要善加保養,不可使腦有過度負荷,以預防嚴重精神病性症狀再發生。   

   

    總之,思覺失調症新譯名取代舊有精神分裂症,是更為文明的診斷名稱,也更呈現思覺失調之病理,使病人易懂,家人易了解,社會大眾也更能體會病人之困擾;因此病人更能自我尋求醫療,自我照顧,家人更能給予適當的關懷,社會大眾更可以給予必要的支持與接納。然而思覺失調症嚴重的思覺症狀,雖然現代精神醫院已有良好的抗精神病劑以資治療,其神經認知與社會認知的困擾,仍需病人自己、家屬、社會大眾與社會福利之措施共同關注。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我們,可以懷著合理的審慎樂觀態度,來看待思覺失調症,只要病人積極接受現代精神醫療藥物與心腦治療(含復健治療),病人當可順利回歸社會,也可以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。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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